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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23-08-28 19:54:29 | 云学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综合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22010183隶属于: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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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年吉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15年吉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为提高学校竞技体育水平,增强大学生的体育素养,推动高校校园文化建设和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15年将继续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身体无伤病。

2、年龄要求,入学年龄不低于17周岁(1998年9月1日前出生)且:

(1)篮球:入学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且从未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过;从未参加过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等比赛;

(2)排球:入学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后出生)。若在排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排球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入学年龄不得超过20岁(含20岁);

(3)乒乓球:入学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3年9月1日后出生);

(4)田径项目:入学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5年9月1日后出生),且从未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注册,或已经注册,但未在2014年和2015年参加全国田径锦标赛(室内赛、越野赛、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分区赛、冠军赛、大奖赛及总决赛(近二年内在全国或国际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除外)。

3、运动成绩要求: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部门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云学教育

5、如考生所在省组织高水平运动队统一测试,考生必须参加并通过其测试。

二、招生项目及招生计划

招生项目:田径,男、女乒乓球,男、女排球,男、女篮球。

招生专业:详见《吉林大学2015年拟招收高水平运动队专业》

招生计划:60人,其中:田径(0~22人),男、女乒乓球(0~6人),男子排球(0~7人),女子排球(0~7人),男子篮球(0~10人),女子篮球(0~8人)。

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各项目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考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如果没有合格考生,则不招生。

三、招生范围

全国范围内招生。

四、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先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请认真、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考生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无效)、运动员等级证书等材料;

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2月5日—2015年2月25日

2015年3月2日-3月5日,我校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考生登录后在吉林大学本科生报名系统通知消息处查询审核结果,审核通过者方可缴纳报名、考试费,不接受现场报名及缴费。

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在线缴纳报名、考试费700元;网上缴费截至2015年3月15日;网上缴费成功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现场确认:缴费成功的考生自行打印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网上报名确认表,考生本人于2015年3月17日13:00-15:30到吉林大学中心校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体育馆办理确认报名手续,领取准考证。

现场确认时需带材料:

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无效;

国家二级以上(含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考生网上报名信息确认表;

考生所在学校介绍信,证明考生具备参加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报名考试资格;

近三年竞赛获奖证书或成绩证明原件、复印件;

运动会秩序册或成绩册原件、复印件;

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测试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现场报名时校验保险单据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不能参加测试。

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需在报名确认时与我校签订《同意接受兴奋剂检查和不使用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试时间、地点

2015年3月18日开始,各项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确认报名时通知。

六、测试内容、标准

具体详见吉林大学招生网站。

七、录取办法

1、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及相关省招生部门公示期满后,被我校确定的测试合格考生需与吉林大学签订协议。

2、一级(含)以上运动员可申请参加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具体时间报名时通知),运动成绩和文化课成绩达到学校要求,公示期满后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批准,可免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可予以录取(考生需参加所在省高考报名),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总数的20%。

3、其他签订协议考生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志愿按照考生所在省要求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考生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这类考生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当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总数的30%;考生专项测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原始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超过我校今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计划总数的50%。

4、对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根据考生选择的专业志愿及其文化课成绩排序安排专业。

5、其他事宜按教育部、各省招生部门和我校2015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办法中规定的内容执行,若教育部政策有变化,则以最新政策为准。

八、领导机构及监督机制

1、吉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把择优录取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程序,接受社会监督。

2、吉林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的全部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

九、其它

1、所有报名、考试、录取等信息通过吉林大学招生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未能及时查询而影响测试或录取的,责任自负。

2、考生报名、考试时,学校不统一安排接站,往返路费、食宿费自理。

3、新生入学后,由学校有关部门对所有录取新生进行专项复查,经复查有不符合招生条件或舞弊者,立即取消其学籍,并勒令其退学。

招生办咨询电话:0431-85168305,85166226(传真)

体育学院咨询电话:0431-85168231

吉林大学招生网址:

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

邮编:130012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5年2月

附件一:

吉林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计划

附件二:

吉林大学2015年高水平运动队专业加试测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吉林大学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2022年吉林大学招生章程

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全日制本科大学, 各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学院现面向全国开始招生工作,下面就由带大家了解一下“吉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吉林大学2022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的招生工作适用于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层次。

第三条 学校全称为吉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综合性大学,入选国家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第四条 凡具有吉林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本科毕业要求者,颁发吉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学校根据各省(区、市)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及教育公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九条 学校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规模1%的计划,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分调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3.专业分配。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分由高到低和专业志愿顺序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在考生投档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高者,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志愿顺序靠前者,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志愿顺序均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入报考专业。

4.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投档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考生投档分由高到低调剂到未录满且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5.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投档考生但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投档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6.征集志愿。当有志愿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将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区、市)录取。

7.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8.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学校按照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执行各省、市公布的方案和有关办法。

9.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10.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广播电视编导、软件工程、物理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11.已录取进入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和人文科学试验班(匡亚明班)学习的学生,如在校学习期间未能达到学校规定的年度学业考核要求,将按照学校试验班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转出试验班,转入相对应专业(详见吉林大学教务处网站)。

第十一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1.绘画、设计学类、音乐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除绘画、设计学类专业,以上其它各艺术类专业间均不可兼报。

2.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批次录取,执行普通批次录取规则,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3.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各省投档的考生中根据投档分从高到低按公布的招生计划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课总分高者;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时,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录取,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

第十二条 特殊类考生录取

1.学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2.对强基计划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及我校招生简章录取。招生简章另行发布。

3.对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国家专项计划考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国家民委专项、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除英语专业外,均为零起点培养。

2.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空间安全)、软件工程专业、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专业、人工智能专业、外交学专业,因培养方案要求,宜英语语种考生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四条 学校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结合我校各专业实际,制定我校各专业(类)的体检要求。详见吉林大学招生网。

第十五条 学校为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开辟“绿色通道”,确保所有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辍学。学生入学后,学校将进一步通过“奖、贷、补、助、勤、免、捐、偿”救助帮扶体系,确保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2519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6号,邮政编码130026;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依据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学校招生网站:,咨询电话:0431-85166420,传真: 0431-85166226。监督邮箱: [email protected] 。

第二十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有抵触,按国家及教育部等相关部门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只适用于2022年度本科生招生。

吉林大学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

云学教育(https://www.yunxue.com)小编还为大家带来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019年)的相关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吉林大学本科、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推进校务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吉林大学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所指招生工作涵盖全日制本科、高职(专科)两个招生层次;招生形式有全国普通高考统一招生和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单独招生。

第三条 我校全称为吉林大学,是国家公办、教育部直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注册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编130012。各学部各学院的本科专业及高职(专科)专业分布在长春市内的七个校区,分别为:前卫南区、前卫北区、南岭校区、朝阳校区、新民校区、南湖校区、和平校区。

第四条 我校培养的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毕业时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均为吉林大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五条 我校招生工作将全面贯彻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公平竞争、权利平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公开程序、规范操作”的原则,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管理体制。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集体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要决策并指导全局性工作。学校成立吉林大学招生委员会,以加强招生管理、决策和评价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第七条 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作为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工作机构,在本科、高职(专科)招生方面的职责是:

1.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规定、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全日制本、专科生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

3.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章程。

4.组织开展全日制本、专科生的招生宣传工作。

5.组织实施全日制本、专科生的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6.开展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的政策和信息咨询工作。

7.组织开展保送生、运动训练专业学生的提前选拨和录取工作,开展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艺术类和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的选拔和资格确认工作。

8.负责全日制本、专科生招生信息统计、发布和档案转递工作。

9.组织开展全日制本、专科生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工作,负责保留入学资格新生的管理工作。

10.完成学校和有关招生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办公室和监察处作为吉林大学的常设机构,在招生录取期间对招生工作实施全过程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按照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简称“省区”)考生数量和生源质量、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趋势、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去向及教育公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分省分专业计划。

第十条 我校预留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平衡各省区生源质量及解决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

1.调档比例。学校在相应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各省级招办提供的投档成绩(含省级招办确认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提档。按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比例视各省区生源情况而定。

2.院校志愿。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区,坚持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吉林大学考生的原则,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超出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不招收第二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上线人数不足学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时,可以接收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

3.专业级差。我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确定专业,在第一二专业志愿间设置3分的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包括江苏)。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考生,文化课成绩实考分减掉分数级差进入第二个专业志愿排队,第二志愿及以后志愿间级差为零分。

4.优先级别。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高考文化课总分及报考专业顺序相同的考生,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单科分数高者优先进入报考专业(文史类单科排序为语文、数学、外语,理工类单科排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5.专业调剂。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未能按志愿进入所报考的专业且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高考文化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取满额并符合培养要求的专业。

6.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各理科试验班(唐敖庆班)均只招收文化课总分高于重点线100分及以上的考生,并且理科试验班(数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物理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计算机、唐敖庆班)要求数学、外语成绩均在120分及以上;理科试验班(化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生物学,唐敖庆班)要求外语成绩在120分及以上。

7.退档。在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对同批次同一院校志愿报考我校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高考文化课总分未达到调剂标准的考生,或服从调剂但不符合未录满专业培养要求的考生,均做退档处理。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对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8.征集志愿。当有志愿考生的数量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我校将征集志愿。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我校将调整到其他生源质量较好的省区录取。

9.在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江苏省,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按照“语、数、外三科”高考总分与“应届生见A加分”之和,对考生排序并确定专业录取;当分数相同时,优先录取符合政策加分投档的考生。对于科目等级,要求理科选测科目的物理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要求文科选测科目的历史成绩为A及以上,另一门成绩为B+及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及以上。

10.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第一、二志愿专业间不计算分数级差,此规则下的平行分考生,在服从专业调剂条件下全部录取。

11.本科中的物理学类(中俄联合培养)专业、工科试验班(软件工程)、软件工程专业及国防生只招有专业志愿的考生。护理学专业宜女生就读。高职(专科)的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专业、水文与工程地质专业、钻探技术专业、岩土工程技术专业、工程测量技术专业宜男生就读。

12.录取时,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我校所有招生专业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十二条 特殊类专业录取

1.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运动训练专业的录取办法,详见各专业招生简章。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各省区投档后,按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高职(专科)的美术类专业,按投档后的省统考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三条 特殊类考生录取

1.我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驻吉林大学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定向招收和培养国防生,只招收有志愿且年龄在17至20周岁(截至入学当年8月31日)、英语语种的高中毕业生,应往届均可报考,在提前批次录取。学校按招生计划在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重点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且政审、面试和军校体检合格(指挥类专业要求指挥类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学校普通专业的录取原则予以录取。

2.我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校招生计划,按招生简章或实施方案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的自主招生、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考生。

3.对内地西藏高中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考生、新疆南疆计划考生、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国家相关政策录取。

第十四条 外语语种要求

1.英语、俄语、西班牙语、日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朝鲜语专业只录取外语语种为英语、且母语为非朝鲜语的考生。报考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招办统一组织的英语口试并成绩合格。

2.我校本科的人文科学试验班(文学与史学,匡亚明班)、理科试验班(数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物理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化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生物学,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计算机,唐敖庆班)、理科试验班(半导体化学)、理科试验班(地球物理学,李四光班)、材料化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物联网工程、工科试验班(软件工程)、软件工程、生物科学、生物技术、制药工程(基地班)、生物医学工程(再生医学,五年)、临床医学(5+3)、口腔医学(5+3)、口腔医学(五年)、护理学(五年)、药学、临床药学(五年)、信用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专业的部分课程将开展汉、英双语授课教学,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高职(专科)的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专业非英语语种考生不宜报考。若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并被录取,且不能按规定完成学业者,按学校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 我校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十六条 学校七个校区具体地址分别为:

前卫南区:长春市前进大街2699号,邮政编码130012;

前卫北区:长春市解放大路123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岭校区:长春市人民大街5988号,邮政编码130025;

朝阳校区:长春市西民主大街938号,邮政编码130026;

新民校区:长春市新民大街828号,邮政编码130021;

南湖校区:长春市南湖大路5372号,邮政编码130012;

和平校区:长春市西安大路5333号,邮政编码130062。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招生工作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吉林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十九条 我校招生网站: ,咨询电话:0431-85166420,传真: 0431-85166226。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电话:0431-85167449。

第二十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吉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招生章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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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专业艺考培训招生简章 艺考培训招生简章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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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考培训机构招生办法 艺考培训机构招生办法: 方法一:纯文本短信推广 其实现在国内大型的培训机构都会开放短信推广,和电话推广相比,短信推广可强制用户阅读、时间成本更低,缺点就是需要较强的文案,用户真正转化率较低。比较常见的就是以106开头的号码发送的短信,基本都是营销短信了。 方法二:和学校取得合作 第四种方法拼的就是人脉了,如果老板或者管理层的人脉厉害,那么招生老师完全

2023-12-01 11:58:13
重庆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艺考培训机构招生办法)
重庆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艺考培训机构招生办法)

重庆大学2020年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为推进学校美育工作开展,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结合我校高水平艺术团建设实际情况,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9﹞10号)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项目 管弦乐类、民乐类、川剧表演类 二、招生计划及拟合格人数 招生总计划9名,按照不超过拟录取考生数的2倍确定公示合格考生名单,各招生项目及公示拟

2023-11-27 09:05:16
平顶山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专业、学费) 2025年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含专业学费】
平顶山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专业、学费) 2025年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含专业学费】

2021年平顶山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专业、学费) 2021年平顶山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专业、学费) 一、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 平顶山学院2021年成人高考招生涵盖多个专业,具体招生专业及学费标准如下: 专升本层次 英语 :文史类,学制2.5年,学费1300元/年 汉语言文学 :文史类,学制2.5年,学费1300元/年 数学与应用数学 :理

2025-12-08 13:43:41
2025年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含专业学费】(平顶山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专业、学费))
2025年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含专业学费】(平顶山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专业、学费))

2025年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含专业学费】 2025年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考招生简章(含专业学费) 一、院校简介 平顶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综合类省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长安大道西段。学校前身可追溯至1959年的平顶山师范学校,距今已有60余年历史。经过多次整合与发展,2018年3月,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学校正式改制为平顶山

2025-12-10 17:31:12
音乐培训班招生简章 2022年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规则 艺考培训机构招生办法
音乐培训班招生简章 2022年天津体育学院运动与文化艺术学院招生简章及招生计划人数录取规则 艺考培训机构招生办法

音乐培训班招生简章 XX音乐培训中心招生简章 一、中心简介: XX音乐培训中心是一所XXXXX培训机构。中心依托XXXX,以XXXX为师资力量,拥有较好的学习氛围和专业的教学队伍。我们的办学宗旨是“XXXXXXXx,”我们坚持“教育以学生为本,以质量为先”的宗旨,现已火热招生,力求办XXX市规模最大、办学层次最高、教学质量最好,学生和家长最满意的暑期培训中心之一。 二、开设课程: 乐理

2023-11-18 00:35:07
吉安艺考舞蹈培训招生简章 艺考培训机构招生办法
吉安艺考舞蹈培训招生简章 艺考培训机构招生办法

舞蹈学校招生条件 舞蹈学校招生条件包括:舞蹈水平要求、身高要求、身体比例要求、文化课要求。 1、舞蹈水平要求:舞蹈院校的首要要求,自然是看舞蹈水平了,各大舞蹈院校有明确的艺考考试内容和舞蹈能力要求,如北京舞蹈学院要求舞蹈动作达到非常细致并规范的水平,甚至要求动作细到手腕手指等小关节都要很规范;而中央民族大学则要求技巧能达到很强的水平,不同院校要求的舞蹈水平不同,考生还需要选定目标院校

2023-12-02 13:16:26
艺考培训招生简章内容 音乐培训班招生简章
艺考培训招生简章内容 音乐培训班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2018年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2018年招生简章于2018年3月发布,提供了PFD格式与JEPG两种格式为考生进行浏览或下载使用。 部分重要内容如下: 1、招生计划 2、招生对象和条件、报名手续 3、考试要求(部分) 具体的招生简章细则请参考:中央音乐学院附中,2018年招生简章, 中央音乐学院附中,2018年招生简章 拓展资料: 中央音乐

2023-12-03 05:26:53
艺考音乐培训学校招生简章 音乐培训班招生简章
艺考音乐培训学校招生简章 音乐培训班招生简章

音乐学校招生要求 音乐学校招生要求如下: 1、身体健康,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修订)》外,无口吃,无色盲、色弱。年龄在22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可以报考表演、演奏专业;25周岁以下的未婚青年可以报考其他专业;报考作曲专业的考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婚否不限。 2、有特殊贡献与才能的考生,由所在单位推荐并经省招生办公室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婚否不限。报考播音

2023-11-25 19:16:15